提問者:2013-07-05 00:00
我的汽車因為電瓶過度放電而無法打火,放電的程度在無法打火,無法打開儀表上燈和外部的燈,車廂里的頂燈能亮,但亮度很弱。我剛剛借車充了一下電,現在能打火了,也熄火幾次打火試過沒問題,但是這樣的話電瓶可以繼續使用嗎?還是必須要換了呢?
如果是有加液口德蓄電池,看看液面夠不夠,不夠要加液,然后拿到修理廠讓師傅給你“補充充電”,或跑跑長途,如果車輛運行不足5km,打一次火就虧一次電。 如果是免維護蓄電池,看看蓄電池上指示燈是否變為淺黃色或無色,如果是就不能用了。
回答者:2016-07-05 00:00
蓄電池的放電,正負極板都受到硫化,同時電解液中的硫酸逐漸減少,而水分增多,從而導致電解液的比重下降在實際使用中,可以通過測定電解液的比重來確定蓄電池的放電程度。在正常使用情況下,鉛蓄電池不宜放電過度,否則將使和活性物質混
提問者:jwzLcjx2013-09-04
給電瓶充電啊
提問者:wx4166525022013-04-18
是的
提問者:haiyuwe123122016-04-01
你已經強調過量放電了,那必須損壞
提問者:oxjocc2016-01-15
蓄電池報廢是沒有一定的標準的。因為蓄電池的報廢,是一個技術層面上的概念,并不意味著不能使用。按工業蓄電池標準,蓄電池實際容量下降到標稱容量的80%以下視為報廢;民用蓄電池一直沒有明確的指標,通常比較規范的民用蓄電池產品在
提問者:qy1112422016-03-18
您好、電瓶不會壞、但會影響電瓶壽命
提問者:2016-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