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者:luls9292013-06-12 00:00
如果事先未經過交通管理部門的批準,加裝車燈的車是違法的、無法正常通過年檢的。根據現行的《機動車登記規定》相關條款,改變已領牌照機動車的車身顏色、車型、性能、用途和結構,更換車架、車身或發動機,車主都必須向車管所申請變更登記。加裝尾翼、做大包圍、改裝排氣管等行為,原則上都不被允許。國家關于汽車改裝的有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變更登記:(一)改變機動車的品牌、型號和發動機型號的,但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選裝的發動機除外;(二)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但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準另有規定的除外。
回答者:dahx53822016-01-22 00:00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四條 機動車載物不得超過機動車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質量,裝載長度、寬度不得超出車廂,并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半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4米,載運集
提問者:gplks42052014-09-25
您好,新車沒有行李架,一般后期加裝的話不屬于違法,路上好多車都是這樣的,但是安裝的行李架一定要保證牢靠,安全。
提問者:sitkfp55tr2016-08-23
小汽車裝行李架屬于外觀非法改裝。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六條規定: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后防撞裝置;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這三種情況是允許的。除此以外的改
提問者:dami8401382015-01-20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二款規定:“載客汽車除車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內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載貨。載客汽車行李架載貨,從車頂起高度不得超過0.5米,從地面起高度不得超過4米。”
提問者:ebttgbug2016-09-29
不違法,正確使用是完全合法的,國家道路安全法規定載客汽車行李架載貨,從車頂起高度不得超過0.5米,從地面起高度不得超過4米。
提問者:lmaoe2015-10-07
加裝這些在平時都沒有事的,警察是不會查的就是驗車的時候比較麻煩
提問者:bbb225a2013-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