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者:zhangcui4562013-06-29 00:00
我在A地把一輛車過戶到我名下,因為我戶口所在地是B地,所以檔案要過到B地,辦完后車管所發我一張一個月有效期的臨時牌照,請問如果一個月有效期內我沒有到B地辦理車輛上牌手續有什么后果?
不能上牌,要回去A地繼續辦一個臨時車牌。臨時車牌一般不超過3個月。就是不能辦三次,后面就不給你辦了!
回答者:z474062016-06-29 00:00
基本的流程都是這樣:不管是饋贈還是轉讓你都要先去當地的車輛登記部門辦理車輛轉移手續也就是過戶(正規的要交點稅的),然后拿著這些正規的手續到你所需上牌的地方去辦理。最好先咨詢下你準備上牌地方的政策,一般情況都是這樣操作的,
提問者:sos541354132014-08-12
轉移登記所在地上牌的時間期限為一個月30天,必須在這一個月內到入戶所在地辦理上牌手續,要是超期了,你在車管所認識人的,還是可以正常辦理的,不認識就麻煩了/
提問者:ywh99212013-07-29
1、汽車過戶異地,一個月有效期內沒去提檔上牌辦手續的,應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的罰款。 2、《機動車登記規定》第5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
提問者:leoleeno12015-10-21
沒問題,2011年的車應該是國四標準,可以直接辦理車輛外遷手續。
提問者:hubei5aa2013-09-05
你只要添寫車輛過戶審批書就可以,保險可以回去在辦就行
提問者:ouyangxinrui2013-06-01
不能。貸款沒有還清,車子抵押給了銀行,暫時物權不是你的,你無權過戶車子。車管所不會受理過戶申請手續需要還清車貸才可過戶。
提問者:qiaoxi1739512016-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