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者: 放開手DONT 2015-04-03 00:00
GB13392-2005第8.2.6”懸掛的標志牌應按GB6944與所運載危險貨物(一種危險貨物具有多重危險性時與主要危險性,多種危險貨物混裝時與主要危險貨物的主要危險性)的類、項相對應,與標志燈同時使用。“理解不了,求老師講解
凱騰專業危險品海運為您解答:多種危險品拼裝,看這句“多種危險貨物混裝時與主要危險貨物的主要危險性”,只要貼其中主要危險品的主危險性相對應的標志牌就可以了。
回答者:a2867889682016-04-03 00:00
世界上沒有絕對公平,要是你想,危險品在高速路爆炸損傷多少不
提問者: wgwe78 2015-11-20
暈~~~非常不合理!努力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
提問者: 29p8w4k7 2014-06-23
你違返了第九章第五十一條第七項按規定可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你被罰一千元,剛好是上限所以算不上不合理說到哪兒也還是你理虧除非能找找關系否則只能認罰了山東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第九章 法律責任 第五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
提問者: sameword 2013-06-12
對于未掛危險品標識的運輸車輛,依法應由交通運輸部門給予處罰。 法律依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
提問者: egdhuch 2015-10-21
需要的,第9類危險品,屬于“其他危險品”
提問者: HP3525n 2013-04-03
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591號令的規定,標志標識的具體管理部門為公安部門。另外,相關情況可參見GB13392—2005。
提問者: wwq319aptx 2013-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