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者: darkeyed 2013-09-07 00:00
今天我把車停在我家小區門口,那里沒有禁停標志,我在那里停車已經5年多了,今天被交警罰款,而且我當時就在車上睡覺,交警把罰款單就貼在我車玻璃上,他說交通法規定,任何單位門口50米內禁止停車.我要怎樣才能免于被罰?
在沒有設置禁止停車標志的地方停車,交警罰款有權反駁。 在自己判斷沒有違法的情況下.交警罰款.先不要乖乖受罰。可以和他辯論,不明白的叫他翻條例出來看,不然開單自己也不簽字。警察沒有盡到告知義務 就罰款是不對的。 有很多地方禁止停車,比如公交站點、路口……不是所有禁停的地方都有標志的,有的是全路段禁停。
回答者:xobi5ptm7402016-09-07 00:00
30 米內都不可以停車的,更不用說上下客人了.
提問者: 15168yo 2013-07-02
一個紅色圓圈里面是藍底紅叉的是全線禁停,就是說明臨時停車也不行。 一個紅色圓圈里面只是藍底或者只有一個紅色斜線的是允許臨時停放禁止長時間停放標志。
提問者: yayacai_sh 2013-09-03
交通禁止停車標志由交警部門設置.《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規定的
提問者: 匿名網友 2015-02-10
不扣分吧,只是罰款200呀。違規停車
提問者: 一介女紙 2013-11-27
帶一斜杠的是禁止長時停車,可以比如上下車時停一下,而一個大叉的是不可以停車
提問者: showint1 2013-02-01
這不是在交通法里面規定的,是在《道路交通標志與標線》的國標里面規定的,根據公路等級設計的,懸掛高度和有效距離都不一樣,但無過期一說。屬于公路標志一種。 可以察看《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技術細則》(JTG/T D81-200
提問者: wangyuanpin 2013-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