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者: zhiyu3099 2013-07-18 00:00
我把車停在錦州道住宅樓下的便道上,被警察貼條,那里沒有禁止停車標志,怎么會貼條呢?
不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3條規定如下:第六十三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四)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五)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后,立即駛離;(六)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據此,道路兩側凡是可以“公眾通行“(包括行人)的地方,都屬于道路范圍。沒有禁停標志并不等于可以停車。 如果停了就算違章停車。
回答者:dlwytuzi2016-07-18 00:00
一個叉是禁止長時間停放,兩個叉是在標志前后交叉路口范圍內禁止停車,臨時停車也不允許。
提問者: zhen0607 2013-10-12
這不是在交通法里面規定的,是在《道路交通標志與標線》的國標里面規定的,根據公路等級設計的,懸掛高度和有效距離都不一樣,但無過期一說。屬于公路標志一種。 可以察看《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技術細則》(JTG/T D81-200
提問者: wangyuanpin 2013-02-07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在江蘇省罰款100,記3分。處罰代碼:1344
提問者: xijian8556 2013-03-01
路口到路口
提問者: 安金報_GUP 2013-03-06
沒有特別說明這條路全線禁停
提問者: yaao56 2013-09-10
禁止停車是禁止任何時候、時間長短的停車,不準停。 禁止臨時停車的意思是,特殊情況下可以短暫停靠一下,但禁止長時間停住不走。例如鎖了車走了人,抓住就要罰了。人在車里處理一點緊急事情比如接個電話,警察過來你說我車有點小問題
提問者: king3321328 2013-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