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述:
本人于08年1月于貴州哈飛4S購買了一輛哈飛賽豹V系轎車,沒有多久,這個車就停產了,配件也越來越難找,但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車輛在停產后要保證10-15年的配件供應。09年5月1日由于事故,我的車于5月10日送到貴州4S進行維修,經檢查需要更換龍門架(車前板金件焊接總成),5月中旬4S將訂購單發往哈飛汽車,但一直沒有回復,車就一直擱在4S等待這個配件,今天,6月9日,哈飛電話通知4S,不能安排生產此配件,這不是明白著不負責任嘛。現在正在聯系相關部門準備起訴哈飛汽車,并聯系媒體進行報道。各位,在購買使用哈飛的東西前,請再三思量。